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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您曾经堕胎,只要来电或在网站上登记,不需堕胎者姓名,一律免费,我们会在台湾苗栗弘法院为来不及出生的小孩立超渡牌位(每日早晚诵经、礼佛、拜忏回向),并且在北印度的兜率佛学院每月举行超渡法会。欢迎各大佛寺加入超渡婴灵,大慈大悲的行动。
 
愿以此功德 庄严佛净土
上报四重恩 下济三途苦
所有见闻者 悉发菩提心
尽此一报身 同生极乐国
爱 是要懂得保护和珍惜对方
婚前性行为百害而无一利

希望恋爱中的青年男女,保护好自己的爱情,
也为了今后的婚姻幸福,千万不要无知地与人发生性关系。

甚么是「爱」?爱是一种对别人倾慕关怀的表现,它包含了尊重、体谅、忠诚、负责、牺牲……。爱是没有私心,不会只想占有对方,相反是保护和珍惜对方,履行对彼此负责的承诺。

而「性」绝对不等于爱!爱一个人不一定就要和他有性行为;有了性行为,不一定就保证有爱。


现在社会自由、开放,我们常常会收到错误讯息,以为婚前性行为是正常的,不会伤害他人。事实上,随便发生关系,就像是把自己的身体当作是服务对方的用具。当失去贞节的失落感,会产生对爱情没有自信,觉得做一次与做一百次是一样的,就容易受不良男性或女性的诱惑,糟蹋自己终生幸福。而且,我们没有想到与人发生性行为后,可能会造成的身、心伤害──容易怀孕、染上性病、爱滋病等严重后果。特别是一旦怀孕后,只有两条路可走──不是奉子成亲、不然就是堕胎或做未婚妈妈。若是早婚,一定会影响学业或生涯规划,而堕胎带来的罪恶感或不被家人及世俗接纳的感受会使你处境难堪,将会影响一生,后悔莫及。再加下列三项,就会知道「发生婚前性行为」百害而无一利:

法律制裁:不管年纪多小、多大,也不论是否获得对方的同意,只要是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,你会被判有期徒刑──准强奸罪或是奸淫幼女罪,这罪名会跟你一辈子。不仅要接受法律制裁,如果你还未成年,你的父母还要跟你一起负起民事的赔偿责任。

因果业报:喜欢与人发生性关系,以后所交往、结婚的对象也就是随便与他人发生关系的伴侣。这样的婚姻必定是不忠诚,这会使你对婚姻、爱情感到失望、痛苦。佛典上说:「邪淫者,受雀鸽鸳鸯报。」雀、鸽、鸳鸯并非真的恩爱,一但失去另一半,他们立刻另结新欢。不仅如此,你曾经伤害过别人的感情,却没有忏悔、改过,依照生命反作用原理,将来也会被他人伤害。

违犯戒律:「五戒」之中的「不邪淫戒」规范在家居士与夫、妻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,就是邪淫。因此,未婚佛教徒与人发生性行为,都是犯了「不邪淫戒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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